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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通过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评估验收

发布时间:2011-12-15    人气:

    12月14日,以上海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汪剑明为组长,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侯作前教授为秘书长,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阮裕仁和相关专家学者为成员的浙江省旅游局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组一行6人对我院旅游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小组一行通过现场检查、台账审阅、人员座谈等方式,对我院一年多来全院上下全力做好标准化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在下午的评估验收工作交流会上,徐云松副院长汇报了我院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检查组秘书长侯作前教授反馈了检查情况。侯作前认为,我院标准化建设前瞻性强,定位准确,不仅保障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有成效,而且自评报告客观真实,对问题的分析透彻到位,与验收组评估打分极为接近。同时,他也希望我院今后在方案完善、监察管理、资金投入、媒体宣传等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使标准化试点工作能够更好地促进学院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
    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金炳雄在会上对检查组的辛劳检查和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表示了诚挚的谢意。他表示我院会以本次检查为契机,找准问题,分析原因,逐项认真落实,不断完善工作,坚持标准化建设认识不动摇、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懈怠,进一步深化社会服务,努力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上海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汪剑明为本次检查作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我院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建设成果,指出我院把标准化建设与旅游院校建设相结合是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一次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我院创造性地把旅游标准化工作与学院的发展目标和思路、与学院的各项制度和规范、与培养师资和学生、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标准化工作贯彻到学校的日常工作中、贯彻到每个工作岗位中、贯彻到教学管理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中,在旅游院校标准化建设领域中,初步建立了整套标准化体系、推进机制以及工作措施,并且取得切实效果,明显提升了我院的核心竞争力。最后,他希望我院今后能够进一步探索标准化建设与旅游院校建设的特色道路,进一步把标准化建设融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的工作之中,进一步探索旅游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为全国旅游院校提供新鲜的标准化建设经验。
    我院自2010年6月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以来,全院上下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和各系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着力构建全院标准化体系、树立标准化理念的基础上,注重标准的实施,规范标准化行为,并将其体现在标准进院校基础建设、进院校管理、进教学环节、进社会服务等方面,踏实践行,勇于创新。我院作为全国惟一的旅游院校标准化试点单位,目前基础标准齐全、作业标准完整、工作标准体系完备,所取得的试点成果已经赢得师生的高度赞评,试点工作深入人心。
(供稿 胡剑  编辑 胡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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